還不起房貸怎么辦?銀行收房也有大前提
不到萬不得已,千萬不要斷供。
現如今,大部分購房者會選擇按揭貸款,減輕資金壓力,讓自己擁有一套房子。但通常房貸的期限是20—30年,在此期間,誰也不能保證不會出現一些狀況,致使房主還貸困難。
或者,想要改善換房,不能兼顧兩套房子的貸款,同樣出現還貸困難。
無論哪種情況,購房者都希望及時停止還貸,以此降低自己的損失。于是,人們想到銀行收房,并由此聯想到銀行收房拍賣后,還能收到一部分剩余資金。
理論上說,銀行收房拍賣以后,扣除房貸的剩余資金返給購房者,這種操作合情合理。
但這種理論成立的條件比較復雜,一方面需要銀行收房拍賣,另一方面需要拍賣的價格高出購房者的房貸總額。
滿足這兩個條件難度不小,銀行收房是個疑問,賣出的錢高于待還款也是一個疑問。那么,銀行收房的前提是什么?購房者如何降低自己的損失呢?
想要明白其中的原委,先要知道購房者和銀行存在的關系。
簡單說,購房者與貸款銀行是抵押貸款的關系,抵押物是房子。
一方面,銀行向購房者借貸款項,用于支付所購房子首付款以外的款項;另一方面,購房者所購房子是抵押擔保物,保證按時足額還貸。
由此,如果購房者違反約定,出現還不起房貸的情況,銀行可以收回抵押物房子進行拍賣,以償還銀行的損失,理論上超出的部分需要返還給還貸人。
但為何實際情況中,銀行收房拍賣以及還貸人收到剩余款項的情況不多見呢?
客觀上來說,房價的高低對于已經購房處于還貸狀態的房主影響較小,幾乎沒有實質性影響。但是,房價的高低起伏,影響市場的預期以及銀行的判斷,換句話說,如果一套房子出現還不起貸款的情況,那么與此相關的各方要按現在的市場判斷它的價值。
由此,一套還貸困難的房子,依據它的房價會出現三種情況。
第一種,房價處于上升期,收房還輪不到銀行。
如果房價不斷攀升,房主還貸困難,這種情況通常會度過難關。
因為這套房子的市場預期不斷增加,房主不會也沒必要斷供,可以把房子進行二次抵押,以解決資金流動性不足的問題,還可以選擇借貸,無論是親戚朋友還是金融機構,在房價上升的背景下,對房主的償還能力非常有信心。
第二種,房價處于下行通道,銀行收房謹慎。
如果在房價下行的時候,房主出現還貸困難的情況,銀行收房也會謹慎。
通常,這種情況之下,還貸困難的房主不少,如果銀行大規模收房,由于房價處于下行通道,持有的房子越多損失越大。
至于原因,這是一個簡單的供需關系。銀行一定預想得到,如果大規模收房,市場上房子就會變多,從而供需失衡,此時銀行持有的房子,時間會變長、價格會下降,銀行并不希望看到這種現象。
反之,銀行收房謹慎,或者基本不收房,市場的供需關系將有所改善,待到房價企穩以后,手里的房子也容易變現。
第三種,房價處于平穩階段,與其讓銀行收房還不如自己賣掉。
這種情況比較常見,如果此時房主出現還貸困難現象,又實在無力支撐房貸,選擇放手也需要一些智慧。
房子被銀行收走以后,可能會降價出售,不會為了賣出高價而拉長銷售周期,因為銀行注重時間成本,需要的是快速回款,及時止損,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及時止損,止的是銀行的損失,而不是房主的損失。
由此,房主期待的還貸以后的剩余款項,可能會打折扣,無法達到預期。
比如,一套100萬的房子,向銀行貸款70萬,還貸期間已經還掉本金10萬,還欠銀行60萬,如果因為還貸困難被銀行收走,按照市場行情,這套房子理論上還可以賣100萬,但銀行為了快速回款,拍賣標價一般低于100萬。
這是因為銀行首要考慮的是及時止損,快速賣掉回款,如果過多為房主考慮,定價高流拍之后,還要再次走一趟拍賣流程,這期間也需要成本。
因此大部分人不到迫不得已,一般不會選擇讓銀行收房拿去拍賣,而是先自己賣掉還清房貸,還能留下更多的剩余部分,實現利益的最大化。
但貸款沒有還清的房子,不能變更產權,由此購房者拿不到產權證,需要還完貸款以后才能過戶,這就增加了找到潛在買家的難度。
不過,辦法總比困難多,前提條件是還清欠銀行的房貸,只要有人愿意全款買房,依然可以順利賣房,用這筆錢先還掉銀行貸款,然后就可以更名過戶。
此外,轉按揭也是一條路,通俗講就是把房子的貸款進行變更,但局限在于目前有的銀行并沒有開通這項業務,如果房主的貸款銀行不支持轉按揭,這條路則行不通。
其實,只要做好合理的規劃,還貸困難出現的概率很小,而且人們固有的思維中,也極力規避這種情況的出現,日常生活中即使出現暫時的困難,也會努力克服、度過難關。